公 示
下列研究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缴费,根据《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拟取消学籍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天(即2014 年 10 月 31日— 11月9 日);如果有异议,请于 11 月9 日前向学院反映情况;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,学校将作出取消学籍的决定。
特此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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