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秋季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
校园招聘公告
根据《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湘人发[2005]171号)的规定要求,结合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需要,我院拟面向武汉大学测绘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,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简介
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,成立于1989年,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。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,更名为“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”。
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,我院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土地规划资质。主要业务范围为:从事工程测量(控制测量、地形测量、矿山测绘)、地籍测绘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(地图数字化、建立数据库)等测绘业务和土地开发、复垦、整理、可研和设计编制,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,矿产开发等规划设计业务等工作。
2014年9月,经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审核,确定为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。
二、招聘原则
自愿报名、公开招聘、严格考核、择优录取。
三、招聘岗位名称、人员数量、资格条件
我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,专业方向为测绘专业4人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名、城乡规划设计专业2名。资格条件如下: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;
2、身体健康,能吃苦耐劳,胜任本岗位业务工作;
3、学历本科以上。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优先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信息
招聘信息通过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发布。
(二)报名方式、时间、地点
1、报名方式:(1)网上报名。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、毕业文凭(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学生证)、相关资格证书,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档发至821422267@qq.com。(2)现场报名: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。
2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5年3月31日。
3、报名地点: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10室(永州市冷水滩区湘 永路89号)。
4、报名电话与联系人:李轶梅0746-8373897、15575254970。
(三)资格审查
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结果以电话告知。
(四)实习与考察
1、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报到,签订实习合同,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实习。
2、实习结束后,个人需提交实习工作总结。
3、实习期间工资待遇为1100元/月,生活补贴200元,住宿统一安排。
4、实习期间,违反实习合同的,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有权辞退。
5、综合考察:实习期结束后,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。
(五)体检
根据综合考察情况,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在院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
(六)公示
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情况,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。
六、正式聘用、待遇
公示期届满,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,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合同工(暂定)相关手续。
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(初入职工工资在1800元/月左右,研究生学历适度提高),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,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聘用期间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,我院有权辞退。
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
2014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