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[2009]173号)和《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组织开展2015年度自主科研项目(自然科学-学科交叉类)的申报工作。
一、申报条件
1. 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、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开展交叉研究。要求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相关的不同一级学科之间的交叉合作研究。
2. 学科交叉类项目不得与国家、省部级在研项目研究方向相同或内容相似。
3. 项目要求主要成员来自两个及以上不同学院、由两个及以上不同学院共同承担。每个学院限牵头申报一项。
4. 项目负责人45岁以下,具有博士学位。
5. 其他自主科研项目未结题者,不得申请。
6. 每位教师作为第一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种类型自主科研项目。
三、考核目标
1. 不同学科教师共同发表SCI二区以上高水平论文1-2篇或者共同获批专利1-2项;
2. 共同承担国家973计划、863计划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类项目,或者共同承担区域、行业类重大项目、或者共同承担重大产学研类项目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 申报时间: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月13日
2. 项目执行期2年(2015.01-2016.12年),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-20万元,分两年拨付。请各单位认真审阅申请书,严格按照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中开支标准进行预算,不得列支其他条目。
3. 请申请者登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(E科之家)进行申报,届时请将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(交叉学科类资助项目)》(附件一)和项目基本信息表(附件二)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,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(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,双面打印),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,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。
4. 各单位通过E科之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,打印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》(系统自动生成)和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》(附件三),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。
5. 项目获资助后,各单位须严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,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考核目标,项目负责人在未达到考核目标前不得再申报自主科研项目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秀红,陈丹
联系方式:68772136
E-mail:chengguo@whu.edu.cn
附件下载:
附件一: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(学科交叉类资助项目)
附件二:项目基本信息表
附件三:承诺函
附件四: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
附件五:学科分类与代码
附件六:《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
转自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
二○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