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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项目
关于申报2015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的通知(自然科学-青年教师资助项目)
发布时间:2014-12-15     发布者:yml         审核者:     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[2009]173号)和《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自主科研项目(自然科学-青年教师类)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、资助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技术开发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;

2、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博士学位,且尚未独立承担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;

3、没有获得过自主科研青年教师资助类项目的我校青年教师。

二、考核目标

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、面上项目或者同等级别的国家级项目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 申报时间: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月13日

2. 青年教师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(2015.01-2016.12年),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-10万元,分两年拨付。请各单位认真审阅申请书,严格按照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中开支标准进行预算,不得列支其他条目。

3. 请申请者登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(E科之家)进行申报,届时请将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(青年教师资助项目)》(附件一)和项目基本信息表(附件二)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,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(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,双面打印),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,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。

4. 各单位通过E科之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,打印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》(系统自动生成)和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》(附件三),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。

5. 项目获资助后,各单位须严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,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考核目标,项目负责人在未达到考核目标前不得再申报自主科研项目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陈秀红,陈丹

联系方式:68772136

E-mail:chengguo@whu.edu.cn

附件下载:

附件一: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(青年教师资助项目)

附件二:项目基本信息表

附件三:承诺函

附件四: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

附件五:学科分类与代码

附件六:《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

转自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

二○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